有的人吃土到极致、想多赚点钱时,连微信号都不放过,想让自己的号发光发热:旺号出租,稳赚不赔!大龄失业男青年大程最近吃够了泡面,直到他在群里瞥到一个快速转运发达的机会:出租微信号,70-100/天日结。
那一刻,他突然参透了“听天由命,不如自己争取”的奥秘。靠自己的微信号赚钱,也算是自食其力!心动的大程马上添加了对方的微信,结果……
你的遭遇我心疼,愿归来半生,终遇良人。
很多人和大程一样,总想着靠租号赚点小钱,却从来没有考虑过微信号的感受。小王就在朋友圈看到一条“微信租号”的广告,40元一天,日结,并郑重承诺租号只用于点赞、投票,不会发消息、朋友圈,对帐号绝无半点副作用。苟富贵,勿相忘。小王不仅马上将自己的微信帐号和密码和盘托出,还呼朋引伴让大家一起出租,为租号业务拉新促活,all in!毕竟好朋友就要一起发财~没过多久,他们却一起收到了微信团队下发的封号提示,好朋友就是要整整齐齐。原来,骗子利用他们的微信号,在朋友圈发布了大量色情广告,并不断用垃圾消息轰炸骚扰他们的微信好友,最终引起大量投诉而被封号。出租帐号后因违规导致封号
陪伴多年的微信号被封了,青春结束了;拉朋友上车结果翻车了,感情散架了;朋友圈“圈容”被污染了,微信好友间的人设崩塌了,当事人社会性死亡了。当初不是说好了“不发消息、不发朋友圈、只点赞和投票、稳定安全”吗?不怪骗子太残忍,只怪当初的小王太天真。
不知者无罪。但是!有些人却是明知山有虎,偏要携号去爬山。在被明确告知租号是用于“洗钱”的情况下,他们仍然慷慨大方毫不手软,明确表示“只要不抓我,号你随便用”。还觉得自己只是个吃瓜群众?事实上,如果你出租的帐号被违法犯罪团伙用于不法行为,这可不是“与你无瓜”。小贾将自己的微信帐号以每天40元的价格出租给樊某,不久却接到警方通知,得知自己被举报在网上实施诈骗。
原来,租用他帐号的樊某伙同他人,将租来的微信帐号交给电信诈骗团伙使用,并通过小贾的收款码收取6192元。受害人报警后,警方通过微信帐号追踪到了小贾。被骗子卖了,成为帮骗子数钱的工具人,最后自己还被举报成了骗子。和小贾拿到同样剧本的人还真不少,一搜就是一群小伙伴。
这些用户明知不法分子会将帐号用作洗钱、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,还执迷不悟继续出租,就只能面临法律制裁,被追究刑事责任了。而一旦有了刑事记录,对个人今后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都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。 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,将帐号提供给诈骗团伙使用的行为,涉嫌构成帮信罪,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,为洗钱行为“提供资金账户”,提供账户的人会被立案追诉,最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他们是看上了你!租号生意,本质上就是骗子借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,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鱼塘。不管你是租号“小白”还是酷爱冒险的“勇士”,只要进入了这片鱼塘,就会身不由己。你不仅要直面帐号被盗、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惨淡人生,还要正视被冒用身份欺诈、骚扰好友的崩溃现场,更严重的便是被动接受自己的工具人命运,沦为违法犯罪活动的“帮凶”。对于在平台中租售微信帐号的行为,微信团队也绝不手软!我们一直严打严防,避免让用户落入圈套、以防有人成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“小助手”和“背锅侠”。武汉反电诈中心与守护者计划、微信安全中心、腾讯110共同提醒: